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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12”汶川8.0级地震是我国近年来最为严重的地震灾害,其触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而且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地处龙门山区的彭州白水河和自鹿河两河流域在汶川地震震中的北西部,映秀-北川发震断裂穿越该区,是地震极重灾区之一。同时两河流域也是彭州乃至成都市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场所,是龙门山旅游开发的典范。为加快彭州两河流域灾后重建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更加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彭州两河流域地质环境,同时探索强震作用下地质环境质量定量评价与演化规律,确定地质环境状况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性,不仅对两河流域及其类似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强震条件、高烈度地区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方而作出了新的理论探索。论文基于我国既有的城市、矿山、流域、区域等地质环境评价研究工作方法与实例,综合分析归纳了控制强震区地质环境质量关键因素,确定了评价指标,建立了强震作用下的彭州两河流域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体系,从震前、强震后以及灾后恢复治理之后分层次讨论了地质环境质量状况及其演化规律。在强震作用下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体系、极端条件下的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中引入罚函数处理,以及遵循地质环境演化规律的分阶段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理念等方面有所创新。在系统的研究工作中取得了如下的几点认识:(1)“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在地质环境脆弱的山区,山体普遍受到了破坏,内外地质营力加速了灾区地质环境变迁,在变迁过程中震区地貌、地表、山体、水文地质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将持续5-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2)通过对强震区彭州两河流域地质环境控制因素的分析,从中筛选出5个一级评价因子,19个二级评价因子作为本次地质环境质量的评价指标。一级评价因子为自然环境、地质环境、地震环境、地质灾害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其中地震环境包含了震区地面表现(地表错动)、断裂规模以及评价单元距离活动断层的距离三个二级指标,充分体现强震区地质环境的特点。(3)采用强震作用下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体系对彭州两河流域地质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对比震前、震后综合评判的结果,震前彭州两河流域地质环境影响中占主导地位的为Ⅱ级(地质环境质量良区),占49.8%,极少区域为Ⅳ级(地质环境质量差区),占3.5%。震后,在该地区地质环境影响中占主导地位的为Ⅲ级(地质环境质量中区),占46.9%,Ⅳ级为17.8%(地质环境质量差区)。可见由于“5.12”地震震级大,地处地震主断裂带龙门山断裂带L的彭州两河流域地质环境受地震影响强烈。(4)通过对彭州两河流域典型地质灾害发育区恢复治理后进行评价,地质环境质量较震后有所改善,灾害点所在单元内评价结果值提高了3-9分不等,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部分评价单元地质环境质量等级提升了一级,但还不能完全达到震前的地质环境质量水平。(5)彭州两河流域通过灾后恢复重建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有效改善了因地震破坏的地质环境。但随后的强降雨事件诱发的地质灾害、尤其是泥石流灾害的反复活动,显示通过灾后恢复重建提升地质环境的作用有限,强震破坏的地质环境只能在自然作用下经历一定的时间演化,缓慢而长期的地质作用才能回复平衡状态。基于此提出灾后恢复重建宜遵循地质环境演化规律分阶段实施,为两河流域发展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