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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呼和浩特市2005年数据土地利用调查数据与地质环境数据,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建立了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影响评价系统。主要结论如下:(1)研究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从大到小顺序为草地、耕地、林地、建设用地、水域、未利用地。(2)地貌与土地利用类型的关系,草地主要分布在中海拔黄土梁峁和中海拔丘陵地区;林地主要分布在中海拔丘陵和中高海拔大起伏山地;耕地主要分布在各类平原地区。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高海拔大起伏山地、中海拔剥蚀平原;水域在各主要地貌类型中均有分布;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中海拔冲积平原。(3)坡度与土地利用类型的关系,耕地在0°~5°的坡度段中分布面积最广,随着坡度的增加比重不断减少;草地和林地作为主要地类,呈不同的变化方向,在5°~15°坡度变化过程中,草地是主要地类,随着坡度的增加,草地的比重开始逐渐增加,而林地的比重也是不断加大,在15°~20°坡度段,草地开始逐渐减少,而林地成为主要地类;建设用地和水域随着坡度的升高,比重逐渐减少;未利用地除在0°~5°坡度段最多外,在其他坡度中并没有明显的规律性。(4)岩性与土地利用类型的关系,松散岩层对于研究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松散岩层以变质岩为基地,土地类型以耕地为主,另外也是建设用地的主要分布区;在基岩地区,这些区域海拔较高,坡度变化较大,该地区草地分布最多,林地在山地和丘陵地区分布较广,这可能主要由于山地和丘陵地区海拔较高,坡度变化较大,由于自然条件下的降水在呼和浩特地区的高海拔地区较多,而且在阴坡方向上水分蒸发较阳坡小的原因。(5)通过对呼和浩特地区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影响评价得出,一级区域分布在大青山山前的呼和浩特市区、土默特左旗和托克托县地区;二级地区主要分布在质量好区域的南部边缘、东部以及武川盆地及其北部;三级地区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地区、质量较好区域的边缘,在黄土地区少有分布;四级和五级地区主要分布在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托克托县南部以及中海拔丘陵中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