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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集中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理念和思路,法治建设逐步提升至国家战略,教育部也强调学校要依法办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对于高校贯彻法治理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具体运用。新时代法治思想要求高校突出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育人功能,逐步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并最终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体系。高校学生管理现实中,因管理理念陈旧,法治观念不强,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完备、学生管理正当程序原则履行不规范、学生管理监督救济机制相对薄弱等问题的存在,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水平仍然达不到国家要求和社会需求,学生管理法治化水平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时常存在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受损的情形。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指导下,学生管理法律和规范的制定、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施、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监督、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保障等方面均需进一步完善。要完善部门规章配套补充法律法规的国家层面规范体系,建立完善“自主性校规”和“介入性校规”相互补充的学校规范体系。在内部自治规范体系中要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对于高校“介入性校规”以司法审查为必要。要强化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的理念、营造法治化管理的环境氛围,要以法律意识和思维来评判和参与学校的管理行为。要建立并执行规范的学生管理正当程序,学生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中的行使条件、方式、步骤、顺序、时限要求等规定来实施。要畅通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三种途径,即申诉途径、诉讼途径、调解救济,对于诉讼救济还需要进一步梳理好司法救济介入教育教学管理行为的限度。学生管理法治化监督工作要强调“立法、执法、救济”全过程的监督,要突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当双角度的监督,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法治化的技术监督。要通过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实施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为学生管理法治化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