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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学界关于经济适用房“存”与“废”的争论以及双方的论点和论据作为研究对象,以文献分析作为研究方法,提炼和总结了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废争论的主要焦点,在此基础上首先分析了主张废除经济适用房一方的主要观点;其次对主张保留经济适用房一方的观点进行了综述;最后运用社会保障相关理论,从住房保障的视角对经济适用房存废争论进行了评判,得出经济适用房应用“公共租赁”型保障住房予以取代的结论。 自1998年经济适用房制度出台至今,就不断面临着来自各方的争议,尤其是学界,对经济适用房应存还是应废一直未能达成共识。总的来看,由于参与讨论的学者们研究视角不同、理论依据不同,争论双方的观点远未形成系统化的理论体系,而是处于零散状态,揭示的问题尚局限在某一个方面,缺乏总体性的评判,这极不利于在目前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对经济适用房应存还是应废作出科学的评判,进而不利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本文系统总结、提炼和分析十多年来,学者们关于经济适用房“存”与“废”的问题所展开的激烈争论,以此为基础从理论上为经济适用房乃至住房保障制度构建指明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本文全景式地展现十多年来,学界对于经济适用房制度研究的方法、所研究的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果,对进一步开展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运用社会保障理论,从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的视角解读和评判有关经济适用房存废的争论,为进一步探讨经济适用房存废问题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思路。 本研究结论表明,经济适用房存废争论双方主要围绕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政策定位、土地供应方式、补贴方式、供应对象和模式、准入和退出机制、政府职能、产权明晰等核心命题展开讨论,“废派”形成了全盘否定论、历史阶段论、制度替代论三种观点;“存派”则形成了历史功绩论、改良完善论、暂时保留论三种主张。然而,从住房保障的视角评判这一争论、分析双方观点,笔者发现,“废派”对于经济适用房“产权”问题的质疑能较强地支撑自己的观点,而“存派”对于“共有产权”模式经济适用房的研究则为“产权”问题提供一条操作性强的解决之道。同时,“制度替代论”主张保障“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房产”,建立“公共租赁”型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取代目前实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的主张,符合我国目前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