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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跨国战略联盟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和提高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而且在联盟类型的选择上,他们越来越喜欢采用富于灵活性和开放性的非股权类战略联盟。
本文以2001年至2009年期间我国上市公司与国外企业建立非股权跨国战略联盟的事件为研究对象,运用标准事件研究方法对该类联盟是否能给股东带来财富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
分析结果表明,虽然在二级市场上我国相关公司的股价对这类联盟事件也做出了正向的反应,但与我国台湾地区和国外成熟市场上的结论不同的是,结果在t检验中并不显著,即中外企业非股权战略联盟对中国公司的股东来说不具有明显的财富效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东不能从这类联盟中获利。另外笔者发现,在下列情况下,我国相关公司的股价会做出相对大一些的正向反应:与合作伙伴在业务上存在重叠、属于高科技行业、属于技术类联盟或者有过类似的联盟经验。
本文在国内首次对非股权类战略联盟的财富效应做出了探讨,认为国内投资者对这类信息没有反应或者反应不足是因为中国投资者的不成熟所致,这也正是本论文的研究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