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南非电信法律的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910年南非联邦建立之初,经过多年发展逐步产生了包括宪法、法律、法律修正案、行政规章在内丰富的渊源,形成了高度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国有垄断的公用电信网络与私人电信网络并存、重视对历史性弱势群体的照顾等特点。
作为非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南非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和服务贸易《基础电信协议》的签字国,其电信业改革和电信业发展与国际电信发展潮流基本同步。早在1996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就通过了《电信法》,并于1997年作为WTO的55个谈判方之一达成了全球电信自由化协议即《基础电信协议》。GATS关于电信方面的协议同南非的电信立法有密切的联系。
国内目前对欧美等西方国家的电信法律制度有一定研究,而对非洲电信法律制度这一领域缺乏涉足。事实上南非同中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一样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研究南非电信立法体系在国内和国际电信法发展潮流下的发展过程和主要特点以及南非电信立法在GATS框架下的新发展进行分析比较,对我国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南非的经验具体来说可以从建立有充分授权和完善结构的监管机构、建立公正有效的普遍服务机制、解决好互联互通中出现的问题和遵守WTO承诺加快电信立法等四个方面给我国以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