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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细支气管炎是儿科常见的下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也是婴幼儿时期较常见的喘息原因。本病多数由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引起,为2岁以下小儿所特有的疾病,其中以6月龄以下龄小婴儿更容易发病,且往往病情更为严重[1]。本病的临床表现常以发作性、阵发性咳喘伴咳后发憋,三凹征和哮鸣音为主要特点[2]。而重症患儿临床症状往往更为严重,常表现为明显喘憋及气促,出现呼吸暂停、呼吸困难、发绀等,且常伴烦躁不安及拒奶情况,同时极容易发生呼吸衰竭、心力衰竭、脑水肿、消化系统出血等并发症,当情况进行性加重或治疗不及时时甚至可能危及患儿生命。因此,该病也严重影响着婴幼儿的生活生存质量及正常生长发育与身心健康,同时也增添了不必要的家庭负担。目前临床公认治疗本病的原则在于积极控制喘憋、改善患儿通气及氧合等,而其常规治疗有:抗感染、给予适当氧疗、雾化吸入、清理呼吸道及解痉平喘等对症治疗。大部分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经过上述常规治疗后,病情可以得到明显缓解,然而其中有部分重症患儿因更明显的呼吸困难、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需在常规对症治疗的基础上辅助予相应的呼吸支持治疗,病情才能得到有效缓解,据此也说明了呼吸支持治疗在此类病患的治疗中的关键性作用。 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无创正压通气技术(nIPPV,non-Invasive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已被广泛应用到临床实践当中。资料显示,近10余年来,在多种急、慢性呼吸衰竭中应用该技术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疗效[3,4]。本文中将提到的鼻塞式无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nSIMV,nasal Synchronized IntermittentMandatory Ventilation),作为无创正压通气模式的一种,较多应用于成人及年长儿童的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中,技术方面已相对成熟,但应用于小婴幼儿相关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婴幼儿重症毛细支气管炎治疗方面的分析及研究资料较少,显示了该类技术在小儿重症毛细支气管炎中应用的研究及理解的相对缺乏。 目的: 本研究,通过收集、整理2013年12月~2015年12月期间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科PICU病房住院的,诊断为重症毛细支气管炎并给予nSIMV模式辅助治疗的19例患儿(记为nSIMV组)的临床资料,与2012年4月~2013年11月期间住院,同样诊断为重症毛细支气管炎但采取鼻塞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CPAP,nasal 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辅助治疗的23例患儿(记为nCPAP组)的对应临床资料进行统计学比较,进一步分析、探讨鼻塞式无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治疗婴幼儿重症毛细支气管炎的临床疗效。 材料与方法: 本研究中患儿为在2013年12月~2015年12月期间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科PICU病房住院的明确诊断为重症毛细支气管炎,并采用nSIMV呼吸辅助模式治疗的19例病例(其中男11例,女8例),以及于2012年4月~2013年11月期间住院的同样诊断为重症毛细支气管炎,且住院期间采用了与上述nSIMV组相同的常规性治疗,但呼吸辅助通气模式选择nCPAP治疗的共23例患儿(其中男14例,女9例)。仔细收集、整理两组患儿相关临床资料进一步进行回顾性分析比较,在具有可比性的基础上,比较两种无创通气模式在治疗婴幼儿重症毛细支气管炎方面的临床疗效。 通过统计分析显示,两组患儿的性别构成、年龄、入院前病程、上机前血气分析及动脉血氧合指数(OI,Oxygenation Index)等资料之间无差异(P>0.05),具有可比较性。进一步分析、比较两组患儿无创呼吸机使用时间、喘息消失时间、咳嗽缓解时间、肺部湿哕音消失时间、心力衰竭纠正时间、治疗疗效及其分布、住院时间及两组患儿上机后(吸入相同氧浓度情况下)2~4小时、12~24小时和撤机前的血气分析值(PH、PaO2、 PCO2)、动脉血氧合指数(OI=PaO2/FiO2)等指标之间有无统计学差异。其中对于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进行统计描述,并采用t检验进行统计推断;对于计数资料采用n(%)进行统计描述,其中对总有效率采用x2检验,对两种模式临床疗效分布情况采用秩和检验进行统计推断。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采用nSIMV模式治疗的患儿,其喘息消失时间、心衰纠正时间均明显短于nCPAP治疗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两组在咳嗽缓解时间、肺部湿啰音消失时间方面无显著差异(P>0.05)。 2.nSIMV组患儿无创呼吸机使用时间、住院时间均明显少于nCPAP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数据分析还显示,两组患儿上机后血气分析值、OI值较上机前均有改善(P<0.05),但在相同吸入氧浓度的情况下,nSIMV组患儿上机后2~4小时、12~24小时血气、OI改善更明显,显著优于nCPAP组(P<0.05);同时nSIMV组撤机前PaO2、PCO2、 OI改善也较nCPAP组撤机前明显(P<0.05)。 4.本次研究中,nSIMV组患儿中仅出现1例无创通气失败的病例,总有效率达94.70%;而nCPAP组中共有9例患儿上机后病情不能有效缓解,而给予有创通气治疗,总有效率为60.87%,两组总有效率比较x2=4.83,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同时,nSIMV组临床疗效分布也明显优于nCPAP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C=2.30,P<0.05)。 结论: 1.采用nSIMV模式治疗婴幼儿重症毛细支气管炎,与nCPAP比较,可更快速缓解患儿临床喘息症状,并能有效促进患儿心力衰竭的纠正,同时可明显缩短患儿无创呼吸机使用时间及住院时间。 2.在吸入相同氧浓度的情况下,nSIMV和nCPAP两种无创通气模式治疗婴幼儿重症毛细支气管炎,nSIMV模式可更快速纠正患儿因通气、换气功能障碍存在的乏氧及酸碱平衡紊乱情况,增加通气有效率。 3.对于重症毛细支气管炎患儿,nSIMV模式具有更好的临床疗效,能有效减少患儿行气管插管等有创通气的可能,减轻病患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