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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近年来已经逐渐承担了配置社会资本的重要功能,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其信息披露被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然而上市公司往往会出于多种动机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降低了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在限售股股东减持限售股之前,公司存在着以配合限售股股东减持为目的的盈余管理,这大大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提高限售股减持前的信息披露质量对于保护外部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机构投资者也逐年发展壮大,其在专业及规模方面具有优势,能够介入上市公司对公司的盈余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性质不同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的作用机制也有所不同。本文研究了在上市公司减持事件中,机构投资者对限售股股东减持动机盈余管理行为产生的影响。以2012——2016年发生限售股股东减持事件的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检验在限售股减持之前,公司是否倾向于进行正向的盈余管理,并且,为证实公司存在减持动机的盈余管理,还检验了限售股减持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之间的关系。在此前提条件下,研究机构投资者整体对限售股股东减持动机盈余管理产生的影响,并讨论异质性的机构投资者对减持动机盈余管理产生的不同影响。本文经实证研究发现,公司在限售股减持前一年度,倾向于进行正向的盈余管理,并且盈余管理的程度与减持规模显著相关,表明公司存在减持动机的盈余管理,而机构投资者整体并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制约,反而助长了这种盈余管理行为。为研究异质性的机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的不同影响,本文按照两种维度对其进行了划分,首先,按照在公司中是否长期稳定持股进行划分,长期持股的界定为稳定型机构投资者,研究发现,在限售股减持之前,稳定型投资者能够抑制公司的盈余管理,其所持股的公司中,减持动机的盈余管理程度比交易型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公司小;其次,按照与公司是否存在商业联系进行划分,与公司存在商业联系的界定为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研究发现,在限售股减持之前,相比于独立型机构投资者,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助长盈余管理的程度更大,在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公司中,减持动机的盈余管理程度比没有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公司大。本文的研究说明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反而助长了限售股股东减持动机的盈余管理,并且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助长减持动机盈余管理的程度更大,只有长期持股的机构投资者较为稳定,会关注公司长期发展,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抑制公司限售股股东减持动机的盈余管理。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资本市场相关监管制度和政策都亟需完善,本文的研究表明了限售股减持与公司盈余管理之间的联系,并且表明了不同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在限售股减持这一背景下对公司减持动机盈余管理产生的不同影响,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并为我国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