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司法实践领域产生了许多复杂的争议案件。由于刑法理论上对非法占有缺少研究,立法、司法领域又没有具体规定,造成了对某些财产类犯罪的认定举步维艰。既然非法占有理论在侵财类犯罪中很关键,那么代表客观方面的非法占有行为是不是也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呢?在争议案件中,笔者发现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有很多都存在着非法占有行为,它们分散在不同的财产犯罪、金融诈骗罪和贪污等罪中,有待被制度化,于是,笔者就如何认定非法占有行为展开了论证研究。考虑到认定犯罪要遵循主客观一致原则,因此,笔者决定从非法占有这一概念入手,研究它的主观方面—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它的客观方面—非法占有行为。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能够形成非法占有的合理概念,发挥非法占有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的联合认定优势,形成一个良好的体系。本文在写作中运用了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假设研究等方法,首先,通过三个争议案例,发现对非法占有的认定存在的困境,并分析产生困境的原因。其次,从刑民比较的角度就非法占有入罪的正当性予以论证,最后,分别对非法占有的主客观方面进行了论证,总结出了认定方法,并得出了以下结论:非法占有行为是结构化的行为方式,它与非法占有目的共同组成了非法占有的理论。本文的撰写是为了引起法学界对非法占有行为的重视,进而对整个占有制度引起重视,以期能够促进占有制度的形成,同时,为司法实践中非法占有的认定提供参考。虽然只是粗浅的理论认定,但也希望能够给伟大的学者们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