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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后,集举国之力进行工业化建设,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跻身工业化强国之列,城镇化率在2019年突破60%。与工业化取得的瞩目成就相比,作为“曾经被发展牺牲掉”的农业农村,已然滞留在了社会发展的末梢,经常与衰败落后、封建愚昧联系在一起,至今“农民”的说法还带有歧视意味。可是,作为国家发展的大后方,只有农村稳,才会天下安,只有把中国粮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才会有国家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21世纪以来,为进行强农惠农富农建设,国家先后采取了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三保”、土地“三权分置”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的2018年和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以乡村振兴和解决“三农问题”为当年的政策核心。足以可见,新时代下乡村发展已成为全党和全社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的农村千差万别,仅靠国家一方支持,显然不足于应对各式各样的乡村建设,而作为站在历史与现代,乡村与城市交汇点的乡贤,因为生于斯,长于斯,对家乡非常熟悉且又经历过现代社会的洗礼,因此,成为乡村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应该看到,如今的乡村发展是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全面发展,如果只依靠单一职业背景的乡贤,无法应对基层社会的复杂情况,于是纵观各地的新乡贤建设实践,常以乡贤参事会的形式展开。研究立足于乡村治理,以乡村治理中的“乡贤参事会”为着眼点,探讨了组织化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能性路径。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农村地区获得极大发展,但受城乡二元经济和税费改革的影响,现代乡村治理普遍面临着农民物质文化需求难以满足、基层政权难以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内生基础式微引发乡村共同体日趋消散等困境,在现实因素的强烈驱动下,乡贤参事会参与乡村治理成为可能。与传统的“乡绅之治”不同,现代乡贤参事会以“乡村发展”的视角参与了乡村治理的多个领域,扮演了资源引流、文化赋能、纠纷调解、沟通协调多种角色。乡贤参事会通过在乡村治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发力,助力了乡村振兴,实现了乡村的跨步发展。但任何治理方式都存在局限,因此在发挥参事会正效应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新乡贤异化、基层治理对其过度依赖、新乡贤短暂参与对乡村治理产生的弊端影响。对乡贤参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分析以及效应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得出三点结论:乡贤参事会的引入使得乡村治理结构由“二元”走向“多元”;乡贤参事会能够将原子化农民重新组织起来;乡贤参事会建设的可复制性有待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