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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制革工艺废水具有排污量小、污染物浓度高、毒性大和可生化性差等特点,处理难度较大。本文针对该类废水的以上特点,研究了物化和生化法对其污染物去除的效能、机理及影响因素。主要结果有: (1) 碱—混凝剂法处理蓝皮制革废水对其中的Cr3+和COD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对于该试验废水,Cr3+和COD的去除率分别达到98%和62.6%以上,出水Cr3+浓度达标。最佳混凝条件为:最佳混凝剂是PAC,最佳投药量是0.4g/L,适宜pH值8.3~8.5。 (2) 高于一定浓度的Cr3+会对蓝皮制革废水厌氧微生物产生毒性。当Cr3+≤100mg/L时为生理性毒素;当Cr3+≥150mg/L时为杀菌性毒素。 (3) 蓝皮制革废水具有一定厌氧可降解性,益于采用厌氧法处理。对该试验废水(COD=5500mg/L),BOD/COD=0.33,其BMP值为204.6mLCH4/L废水。厌氧进水COD最佳浓度为2420mg/L左右。 (4) 厌氧流化床反应器对蓝皮制革废水处理效果较好。在进水COD为1500~3800mg/L情况下,该反应器稳定后的COD去除率在30%以上,最高有机负荷达到0.94kgCOD/m3·d,出水VFA介于20~122mg/L之间,碱度在1800~3000mg/L之间,系统缓冲能力良好,出水pH值在7.5~8.5之间。 (5) 好氧后续处理能有效去除蓝皮制革废水中的COD和氨氮。选用SBR法对蓝皮制革废水厌氧出水的COD和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60%和90%以上。最佳污泥浓度为2900mg/L,最佳溶解氧浓度为2mg/L和最佳曝气时间为10h。SBR法处理蓝皮制革废水的污染物降解过程符合Monod方程式,并推导出其动力学参数公式为t=12500(S0—Se)/Xv(Se—109),为实际工程的最佳反应时间提供了理论依据。 (6) 研究表明,蓝皮制革废水适合采用物化—厌氧—好氧处理工艺。该工艺可以去除原废水中99.8%以上的Cr3+、80%左右的COD和95%左右的氨氮。出水Cr3+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氨氮达到二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COD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