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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土地储备制度实质上是政府对城市土地实行公共管理和土地资源配置机制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实现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在收购储备土地过程中,会引起土地产权关系的转移和土地收益重新分配,尤其是如何保证政府行为的公共管理目标实现,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关键。
本文采取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文字叙述与图表说明相结合的方法,在概述我国现行土地储备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产权理论对土地储备制度进行公共管理分析,阐述了土地储备制度的公共管理目标:一是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用地,二是保证政府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三是合理有效配置国土资源。并以苍南县土地储备实践为例,研究土地储备的产权机制、融资机制、供给与价格机制、收益分配机制、运行效果,对基于公共管理目标的土地储备制度缺陷的原因进行剖析。针对土地储备法律体系不健全、土地收购储备目标的偏离、土地储备机构具有双重身份、土地储备调控市场乏力、土地储备范围任意扩大、土地收购价格内涵界定不清等制度缺陷和弊端,在借鉴发达国家城市土地储备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构筑基于公共管理目标的合理制度模式、健全完善土地储备法律体系、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和导向作用、完善集体土地征用制度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