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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制度在我国古已有之。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行政许可是在二十世纪初形成的。行政许可作为我国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一种手段,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不但涉及的范围广,而且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也是相当的大。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行政许可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自己,才能更好在配置资源、弥补市场失灵、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起到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体制、思想、机构等方面的原因使的行政许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项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涉及范围过宽;行政机关行使权限范围外的行政许可权;行政许可程序缺乏统一的规范以及信息公开程度低;某些政府部门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行政机关重许可,轻监管,权责分离,对市场的后续监管乏力;《行政许可法》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本文从阐述行政许可的内涵入手,并对行政许可制度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论述,把行政许可的功能分为三点:防止危险;合理的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力证明。然后,详细论述了中国与美国行政许可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并对两国的行政许可制度在权限、范围、程序、监督管理机制以及改革上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两国在行政许可制度的异同点,以及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对其中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中美两国行政许可制度异同比较,找出美国对我国许可制度的启示,可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总的来讲,美国行政许可制度对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启示可以概括为以下5点:主要是体现服务精神,注重双方互动,重塑服务性的行政文化;以完备的法律为保障;成为独立的管理部门;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加强许可的科学规划与决策。以上这些美国的经验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因此最后在结合美国的经验和中国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对策性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