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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开始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带来了中国经济体制的变革,而且对中国社会管理体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以完成中国社会的重建与发展,国家在城市实行了一种“有组织的现代化”战略,在经济上形成了以单位为中心、高度集中的资源分配与利用体制,在社会管理上随之形成了“国家——单位——个人”的管理体系。这一时期城市治理以单位制为特点,体现出高度的计划性和集权性。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单位体制逐步解体,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也逐渐析离,而替代性的中介组织尚未形成,从而造成了城市治理的真空;另一方面,由于单位的离开使得国家必须直接面对复杂多层和多向流动的社会,国家治理的强度和难度增大,政府亟需寻找新的治理方式以应对复杂的社会问题。
为此,80年代开始,多个城市政府采取了加强街道管理职能或进行社区建设等方式,一将街道或社区作为弥补单位空缺的新治理主体。但这两种模式,要么是通过行政体制内部的改革或重组,以恢复单位制时期的科层化治理模式;要么意图建立完全的民主模式,却因政府主导以及中国社会公民社会尚未发育,而无法达到通过自治实现治理的目的。
本文通过分析单位体制的产生与发展背景、因为、历程以及在这一体制下城市治理特点,解读单位制解体的因为及其产生的影响,对当前两种改革模式——强化科层治理、加强民主进行分析,提出借鉴法团主义治理模式的建议: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建立中介化的管理模式,从而解决当前存在于城市治理中的问题。
本文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提出研究的背景、问题、意义、当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单位制的产生与发展、单位制的内涵,以及单位制时期我国城市治理的特点;第三部分阐述单位制解体的过程及随之而来的城市治理问题:城市治理真空出现、基层治理主体职能超载、城市管理运营成本高、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等;第四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主要分析了当前中国城市治理体系改革的两种模式——街道职能强化和社区建设,对我国街道和社区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并指出这两种模式所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在对当前城市治理改革模式评价的基础上指出科层化和公民社会模式不能解决中国城市治理问题,在对中国经济政治环境以及社会组织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法团主义对中国现代城市治理的适应性,以及构建法团主义治理模式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