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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作为地球的“主人”开始,一步一步对环境进行实践性的改造,环境就作为一个被动的客体接受着人类的行为,但近年来人类发现在环境面前自身却表现出无助和渺小,不仅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仅仅停留在最肤浅的阶段,并不能真正的抓住环境的内在规律,而且随着人类的进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消耗性能源的大规模开采、核能被广泛应用于军事、生产与消费的不合理发展等等这一切的对环境的肆意浪费和破坏,都使人类和环境的关系越来越微妙的改变着,全世界地震的频繁发生、北极冰川的急剧减少、气候的反常的与日俱增这种种的环境问题已经被作为全球性最重要问题拿到桌面上,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愈来愈复杂并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有人认为人类毁灭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同时就是毁灭人类自己。人类如何能合理的对待环境就成为了一个当今世界最值得人反思的哲学问题,进一步说也是一个关乎当代人类命运的世界性课题。现今人类越来越希望运用自身的思维去把握去反省人与环境的关系,这样环境哲学就应运而生了。要实现生态学转向并构建环境哲学,已成为国内外哲学界的普遍共识。如何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环境发展观,如何在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生产方式、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领域来完成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人与环境的哲学问题,成为当今环境哲学最迫不急待需要完成的,环境哲学面临的一场巨大变革已经不可避免。国内外环境哲学均面临一个主要问题,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和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明显对立。但很多研究者却仅仅从单方面思想来研究环境哲学。前者主张以人为本的机械的实践的自然观,虽然承认自然的客观先在性,但其理解却以人的主体绝对化的能动的把握客观环境;后者则以自然环境为载体,立足于自然整体的尺度理解人同自然的关系,虽然在进步方面显然是个倒退却是为人类生存提出了理论的可行性。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思想是我们解决上述对立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虽然马克思并没有撰写过系统的环境哲学,但我们透过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思想,我们随处可以见到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思想的精华。本文正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中的两种辩证法作为指导,为真正解决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争端,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终极解放进行阐述:一是自觉的辩证法,而自觉的辩证法是要尽可能地把握自然环境的一切方面和人与自然的一切联系,并在自然环境的自我运动与自我变化中进行细致的观察,要用人与自然的自身与外在的联系,实践的对自然环境做出最完整的定义。二是否定辩证法,否定辩证法是用否定自己的方式来肯定自己和发展自己,人要使自己对事物的认识与事物的存在相一致,就必须在肯定该事物的同时承认与其相对的否定性的存在。事物对自身的否定是事物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一事物不能否定自己,看不到其自身的对立面,那它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根本,成为僵死的存在,也就成为非存在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类中心主义要想在环境哲学中继续前进和发展,不但要对其本身进行发展的同时也要对其对立面非人类中心主义做出客观的评价和认知,反之非人类中心主义亦然。而人类在自然环境面前也既要面向人类史的同时认知和尊重环境发展史,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同解放。人与自然的解放是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因此自然的解放和人的解放是相辅相成的。就是说主体要有与自己不同的另一种现实,而客体也要有与自己不同的另一种现实同时存在。自然的解放与人的解放两者是相一致的,从宏观的角度看,人的解放本身就是自然解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