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郭茂倩《乐府诗集》所收录的北朝乐府歌辞为研究对象,通过数据分析、表格的方式对北朝乐府诗歌的数量、内容、特点等基本状况做了统计。以乐府文学史为基点,通过史料的分析,结合音乐学,对北朝时期乐府诗歌的发展脉络、规律进行梳理。第一章是对乐府诗歌,尤其是北朝乐府诗歌研究现状的概述。并按照来源将北朝乐府总分为宫廷乐府、民间乐府和文人乐府三类。第二章对北魏、北周、北齐三朝的宫廷乐府加以解析。郊庙、燕射、舞曲歌辞均属为宫廷雅乐配置的歌辞,它与庙堂音乐、舞蹈共同构筑起宫廷雅乐系统。其作用首先是新制度建立的威仪与礼制的象征,其次是作为政治和法律的补充,体现社会等级和社会秩序,第三,具有政治教化的作用。它所承担的文化意义与价值是民间、文人乐府所远不能达到的。着重分析北魏、北齐、北周的宫廷雅乐歌辞在形制上的特点——四言为主的形式,内容多歌功颂德,庾信创制的北周的郊庙、燕射歌辞较有突破,显出别样的面貌;北魏、北齐、北周的政治制度有因袭传承的关系,这一点在雅乐歌词的创制和使用中也得以反映。宫廷雅乐的研究在乐府研究史上一直处于空白、缺失状态,本章通过史料的类比,提出郊庙、燕射、舞曲歌辞所承载的宫廷雅乐是礼乐制度的基本形态这一观点。第三章讨论以《梁鼓角横吹曲》六十六曲为代表的北朝乐府民歌。通过曲题的比较发现《紫骝马歌辞》、《黄淡思》、《陇头流水》、《东平刘生》、《紫骝马歌》、《陇头》等六篇本是汉魏乐府流传下来的旧题;通过《企喻》、《琅琊王歌辞》、《钜鹿公主》、《慕容垂》、《高阳乐人》五篇产生时间的考证,确定了这批乐歌产生于公元380年至486年左右;据前秦、后秦、后燕的汉化程度,即他们尚儒学、重教育,诗词文赋多有创制等文学活动,确定了产生在这个时期内的乐府民歌是汉歌。通过史料的比对确定《梁鼓角横吹曲》是北魏采诗制度的结果,得出这批乐歌是在梁武帝年间(515—549)传入南朝的结论,解决了北歌何以冠“梁”字的矛盾。在此基础上,对北朝民歌的内容与艺术特色予以分析。杂曲歌辞与杂歌谣辞是北朝民歌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歌谣一类有“观民风,知薄厚”的意义,具有史学、文学、民俗学及语言学的研究价值。第四章申述北朝的文人乐府。以北朝本土诗人和由南朝入北诗人两节分论之。余论则是对北朝乐府的地位与影响、南北乐府之差异的补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