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骑士制度产生于中世纪欧洲的上层社会。骑士身份的获得,是一名武士进入上层社会的标志。
骑士精神实际上是骑士制度的一方面或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骑士应该遵循的道德品质,也就是贵族特有的所谓的高尚品质。这些品质总体上可归结为英勇、忠诚、慷慨、荣誉感,其中荣誉感居核心地位。骑士们孜孜不倦地追求荣誉,最终目的就是得到表彰奖赏,提升等级地位,获得至上的权力。同时,羞辱或耻辱感对骑士亦具有极强的约束力。
关于荣誉和耻辱,教会的观念同绝大多数骑士所坚持的信念基本不相同,在基督教看来是虚荣的东西——荣誉,却被骑士奉为信仰。这是基督教对骑士施行教化的一大败笔。
封建制度抓住并且利用了骑士的心理和人贪婪好权的本性。骑士为了追逐名与利,就必须将自己的飒爽风姿展现于血腥的战场。骑士是虚伪的、张扬的、黩武的。
典雅爱情是中世纪文学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它是11世纪以来伴随西欧骑士制度而兴起的一种爱情方式。但这种爱情是无实质内容的,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基督教认为:女性是和肉体联系的,是男人追求精神生活与灵魂解脱的障碍。圣母玛利亚才是完美的,女性应以圣母为榜样,谦卑、清情寡欲。男权社会独自定义了“理想女性”,女人对此无权提出异议,在缺席的情况下无奈地接受男权的审判,她们的地位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提高。
从个人荣誉和浪漫爱情来看,骑士精神都是空洞的、无内涵的,他们真正所追求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政治权力,荣誉和爱情只是他们获取荣誉的跳板和借口。
后来欧洲的小说家们意识到了骑士精神的局限性,纷纷调侃嘲讽骑士精神,骑士精神也随着西方文学的发展和时间的流逝逐渐淡出了文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