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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催使利益各方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律认可。当对法律认可的追求异化为施加不当影响于立法过程,进而谋求一种违背社会肯定评价的超额利益时,立法寻租便作为一种立法中利益表达的病态形式生发开来。在现今的中国,立法寻租日呈蔓延之势,政府部门、利益集团往往凭借固有的公权优势,自身的垄断地位,在立法中强势地寻求超额利益的不当表达,并借助法律的国家权威将这种超额利益实现于法律实施之中。立法寻租在我国是一个新生概念,理论界对其研究尚不深入,公众对其认知尚为粗略。但是,立法寻租的存在和蔓延是现实的,不可回避的。立法寻租表面上似是寻租者的恶意所为,实质上却是由于制度的瑕疵、失却导致立法最终成为寻求不当利益的工具,不论这种瑕疵或失却是源于一般制度还是立法制度。对立法寻租进行有效治理,必须还原到立法过程中,回归到立法制度上。将完善立法程序制度作为立法寻租事前防御的根本之道,将优化立法监督制度作为立法寻租事后剔除的有效途径。本文因循概念界定、现状分析、成因透视、制度治理的路径,运用统计比较和归纳演绎的方法展开对中国立法寻租现状的分析和立法制度的治理的探讨。除导言之外,本文共分为三章,分述如下:第一章是对立法寻租的概述。首先将西方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予以梳理厘清指出寻租的共性。随后将视野转换到法学领域,对立法寻租的概念予以界定,并从主体、客体、过程三方面逐一剖析。最后将立法寻租与立法腐败、立法游说进行概念的比对辨清,指出三者异同,提出区别对待之道。第二章是对中国立法寻租现状的分析。分别从立法寻租的公众认知和现有表现两方面切入探询立法寻租在中国的现状。就立法寻租的公众认知的分析,从数据分析和文本分析两方面入手对立法寻租的学理认知和公众认知予以分别剖析。就立法寻租的现有表现分析,由实例列举,分类梳理和特征解析三方面一线贯穿。第三章是对中国立法寻租的成因与治理的探究。从一般制度成因和立法程序制度成因两方面展开对立法寻租的成因的探究,提出立法寻租存在的根源在于立法制度的瑕疵或失却。进而从立法程序制度和立法监督制度两方面入手,探询对立法寻租治理路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