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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逐渐增长,直至2010年我国GDP已经达到6.101万亿美元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与此同时,我国的贫富差距也日益增大,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高于0.4这一国际警戒线,如果任由这一现象长期存在,将会引发我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个人所得税除了是筹集财政收入的手段外,更重要的是实施收入再分配达到公平的重要工具。我国已明确提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目标,借鉴加拿大个人所得税的优点不仅有利于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个人所得税比重,也有利于实现我国税制结构的改革,推进我国深化改革。本文以个人所得税的公平课税原则为切入点,对中国与加拿大个人所得税制做全面的剖析,并提出借鉴加拿大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意见,共分为以下五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并通过国内外文献综述引出本文的研究价值;第二部分首先对税收公平理论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为后文公平性的界定奠定基础。其次对个人所得税相关理论做出阐述,作为后文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从历史角度剖析我国和加拿大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历程、税制选择的历史原因以及税收规模的大小;第四部首先对公平做出界定,从而提出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进而对中国和加拿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费用扣除以及税率设计进行了公平性比较分析;第五部分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借鉴加拿大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建议。本文的创新处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第一,从历史和公平这两个全新的维度为中国和加拿大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的分析。第二,本文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贯穿始终,分析中国和加拿大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异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