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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农民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农村各项事业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形势依然严峻,“三农”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大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事关“社会生态”平衡、和谐的重大政治问题。而“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问题是农民的收入问题,农民收入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农民的就业问题实质上是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所有“三农”问题都落在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这里突破并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以看待城市的眼光、价值观来看待农村,更不能以发展城市的方法去发展农村,否则是把“城市人”的意志强加在“农村人”的身上,会打破农村社会相关方面的和谐,会带来更多的新问题。因此,必须以事实求实为根本的指导原则,按照“三农”自身的逻辑规律,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措施去探求方法,去实现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才能够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实现质的突破,进而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山东省“三农”问题的情况和形势与全国的基本一样,农村劳动力隐性失业的问题也是制约“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关键问题。山东省不仅是一个农业大省,更是一个农民大省,至2006年末山东省农村总人口7039万人,农村从业人员3800.3万人,其中农林牧渔从业人员2011.8万人,这其中有大量的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他们收入少、文化程度低,就业层次也较低,大多数在采矿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打工,自身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且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技能培训,限制了他们对务工行业的选择,也成了他们处于隐性失业状态的根源;诚然,2006年山东省农民人均收入突破4000元,达到4368.3元,这虽说明山东农民人均收入有所增加,但是,“平均收入”往往让人忽视隐含的农民内部之间和农民与市民之间贫富差距的扩大与不平衡,更何况物价在上涨、生活成本也在增加,农民人均收入也应随之有所增加,否则,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更大!由于收入的低微和生活的贫困是隐性失业的一个外在表征,是本文判断一个经济体中农村劳动力是否处于隐性失业状态的构成要件和充要条件。因此,按照此标准,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会更多;另一方面,山东省常用耕地面积也在逐年下降,这又会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被“释放”出来成为隐性失业者,而且由于人力资本量的匮乏,农村劳动力的结构性隐性失业也相当普遍,成为建设和谐山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瓶颈与障碍。正基于此,本文通过理论探索、实证研究并立足山东实际,深刻分析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探求促进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流的对策和方法,以期通过转移分流实现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民收入的增加。
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说明本研究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依据,并对一些基本理论、概念进行探索和区分。第二部分分析了几个发达国家治理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流的经验和模式,并简要分析了对山东省农村劳动力隐性失业治理的一些启示;第三部分主要是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流的路径分析,在这部分中,对传统理论中的常用模型进行辨识和补充,并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第四部分是对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分析,在这部分中,主要是对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并对其特征与个体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第五部分是对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流的障碍与制约进行分析,提出了制约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分流转移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就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流的制约和障碍提出促进山东省隐性失业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对策建议;第七部分为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