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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但城市化发展加快的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城市管理的困境和难题,特别是一些大都市,比如小摊小贩的占道经营、城市环境的脏乱差、妨碍交通、违章建筑屡禁不止、食品安全的危机等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良好都市形象的打造,成了我国城市向“国际化大都市”方向迈进的极大障碍。这些问题困扰着城市特别是都市的政府,在这样的情况下,“城管”这个特殊的群体应运而生。“城管”,作为同级政府的一个执法部门,对城市中的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城市绿化、市容等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样的一个机构,其设立的初衷是好的,是想通过管理向市民提供合格的公共产品。可是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其“先天不足”,因为至今为止没有一部具体的法律给予它一个明确的行政定位。由于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没有执法的具体规范等,以及其“后天发育不良”,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以罚代法等情况的屡屡发生,甚至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自身违法犯法的众多现象。这些原因都直接导致了都市“城管”队伍在社会上的形象差、名声不好,也正由于此,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执法”、“暴力抗法”的情况屡见不鲜。本文着重从法律与队伍建设两方面分析了造成这种情况的体制原因,并结合海外大都市“城管”的经验,寻求探索一条适合我国都市“城管”的发展之路。本文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文章研究的背景及其意义、研究方法等,并就所研究的文献做一个综述,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研究了“城管”体制构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章首先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诠释了“城市管理”的概念,定义了本文所讲的是狭义的“城市管理”,即社会上说的“城管”,以中外媒体、学界对此的定义为参照,为“城管”下了一个定义,并解释了“城管”队伍的人员构成。最后,描述了我国“城管”的设立背景、起源,和我国政府对此所作的探索以及概述了如今都市“城管”体制依然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从法律依归和队伍构成两方面研究了我国“城管”的现状,主要表现为法律地位不明确、自由裁量权过大、入职门槛低、人员素质差、无统一编制几个方面。最后结合社会上屡屡出现的“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实例分析“城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为海外实证分析,主要以纽约、巴黎、香港这三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城管”实践为例,寻求他们的实践中适合我国都市实情的发展经验。第五章是本文的研究探索结果,依据上文所借鉴的海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城管”的现状,提出了适合我国都市“城管”实际经验的体制改革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城管”体制改革的探索之路做出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