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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职工家庭进行问卷调查,测算林区职工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现状,探讨林区职工家庭卫生支出对家庭消费水平的影响。分析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影响因素,提出降低居民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政策措施,减少林区职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更好地保障林区职工家庭的生活幸福。方法:以大小兴安岭林区职工家庭为研究对象,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一对一问卷调查方式,共收集790份家庭的数据资料。利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家庭成员人口学特征、家庭经济状况、医疗卫生状况和社会保障状况。利用卫生经济指标,包括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率、平均差距、相对差距,来测算林区职工家庭卫生支出对家庭消费水平的影响。利用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分析方法,分析不同界定标准下,影响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保护因素和危险因素。结果:1.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职工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情况在15%、25%、30%、40%的界定标准下,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率分别为 28.23%、15.32%、12.78%、8.73%。界定标准由 15%提高到 25%时,下降幅度最大,为12.91%。在15%、25%、30%、40%的界定标准下,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差距分别为5.49%、3.43%、2.74%、1.69%。随着界定标准的提高,平均差距逐渐减小。在15%、25%、30%、40%的界定标准下,灾难性卫生支出的相对差距分别为19.45%、22.39%、21.44%、19.36%。灾难性卫生支出相对差距的变化与标准的提高没有明显的关系。2.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影响因素通过单因素分析显示,影响林区职工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因素有,家庭人口规模(15%界定标准)、户主文化程度、是否有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水平、是否住院、医疗保险是否断保、是否为低保家庭、负债情况、存款情况。多因素分析显示,户主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家庭经济水平为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保护因素。家庭成员住院、是否有60岁以上老人,是否有5岁以下儿童、负债情况为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危险因素。结论:大小兴安岭国有林区职工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总体上处于中等水平。与国际相比,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低于某些拉丁美洲国家。与国内相比,高于新疆哈密地区城市居民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低于陕西宝鸡市城镇地区居民灾难性卫生支出,与石家庄市城镇居民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相近。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关注贫困人群,多种渠道增加贫困人群的收入;强化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降低个人就医自付比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林区居民文化教育水平;关注老年弱势群体,推进老年福利制度建设等措施来降低林区职工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保障林区居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