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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为研究对象,首先归纳总结了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然后研究了世界上运行较为成功的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和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得出了一些可以为我国所用的经验,最后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文章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理论。首先是创业板市场的概述以及何为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该制度有哪些特点。接下来是我国创业板市场建立的曲折过程和建立创业板的四大初衷。最后是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发行审核制度、上市条件、保荐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股份限售制度。第二部分是基于基础理论而进行的现实问题分析。我国创业板市场面临着两大类实务运行问题,即部分现行制度有违建立初衷以及现行制度所衍生的现实问题。有违建立初衷的制度主要体现在过高的上市门槛和发行审核的核准制。现行准入制度衍生了四大现实问题,即发行中的“寻租”、上市后公司业绩“变脸”、高管辞职减持套现和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率的现象。之所以会出现以上的种种问题,是因为我国的保荐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股份限售条件和新股发行定价体制存在着种种缺陷,第二章的最后部分对这些缺陷做了详细介绍。第三部分是把我国的制度与海外典型的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主要是美国与英国。首先介绍了美国纳斯达克准入制度的特点,包括发行审核的注册制、较低的上市门槛、灵活的上市标准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然后介绍了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的准入制度,主要特点是自律型的注册制、非常宽松的上市标准和终身保荐人制度。本章的最后部分把我国与美英进行了比较,得出了一些经验。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思考。在之前三章我们研究了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理论,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国外的比较,在这些内容的基础上文章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议:采取注册制、适当降低上市门槛、设立多层次的上市标准、完善保荐人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加强对大股东持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