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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卡式保单业务逐渐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因卡式保单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凸显,主要问题在于卡式保单业务中的购买与激活两个行为的性质影响了卡式保单背后的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文主要解决卡式保单业务中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代激活行为的定性问题、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问题。本文包含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涉及研究背景、研究价值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实践中卡式电子保单业务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主要涉及卡式保单业务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难点等问题。本文从案例出发,梳理卡式电子保单业务的现有学说,旨在解决实践争议。第二部分是卡式保单业务的概述。首先明确卡式保单的概念。卡式保单具有实体保险卡和虚拟保险卡两种类型,具有经济性、便捷性、实用性等特点。卡式保单的整个业务流程包含购买保险卡、激活保险卡、获得电子保单三大块内容,与传统的保险业务相比,存在明显的区别。消费者线下购买保险卡,线上激活保险卡,通过线下与线上的结合,最终完成整个卡式保单业务流程。第三部分是卡式保单业务中三个特殊时点的认定,一是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二是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三是保险合同责任期间的开始时间,这三个特殊时点的认定关系着保险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以及何时承担保险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卡式保单业务中两个重要行为,一是购卡行为,二是激活行为。对该两个行为的定性直接决定着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学界与实务界存在着“同一合同说”和“不同合同说”之争,确立正确的理论分析框架是研究卡式保单业务法律问题的基础。在确立了合适的理论分析框架之后,合同的生效时间也随之确定。从实践中保险人在保险卡上所作的声明为研究对象,分析声明的含义及效力,从而确定保险责任的起算时间。第四部分是对卡式保单业务中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进行分析,简述了如实告知义务在卡式保单业务中的实际履行方式和标准。在实践中产生争议的主要是代激活行为的效力问题。从实践上看,代激活行为主要产生在投保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首先从代激活的行为性质进行定性,认定代激活行为为委托代理行为,进而分析代激活时如实告知义务履行问题,确定代激活过程中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责任承担问题。第五部分是对卡式保单业务中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进行分析。结合卡式保单业务流程确定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是通过网络激活界面进行,从立法层面和司法实践层面分析具体的履行标准,具体标准存在实质性标准与程序性标准之争,从而也造成了司法实践层面标准适用的混乱。继续分析在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履行中的更特殊的行为即代激活情况下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确认各方的责任承担。最后站在保险人角度,考虑如何更好的在卡式保单业务中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第六部分为结语,总结前文观点,从卡式保单业务的业务流程为研究对象,将卡式保单业务的每一个流程背后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以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认定为核心,选择合适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卡式保险业务的特殊性,进而研究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责任承担的开始时间、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等多个问题,最终给出恰当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