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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行为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着内蒙古经济是否实现稳定发展,还关系着内蒙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研究农民生活消费行为不仅对于内蒙古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意义重大,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且对于内蒙古“三农”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因此,要切实掌握农民生活消费行为的状况、特点及变化轨迹,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全国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大好背景下,把提高内蒙古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和优化农民的生活消费结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本研究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两个方面具体分析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行为的变化状况,首先根据消费水平的三种模式对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水平进行评价,得知内蒙古农民的消费属于轻度滞后类型,按照马克思的适度消费观的要求,需要采取措施使内蒙古农民的消费水平向同步型转化;其次把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状况与城镇居民进行比较,发现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水平仍不高,特别是消费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最后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农民生活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进行实证分析,以探索新的消费热点。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仍以衣、食、住、用为主,而衣、食、住、用属于恩格斯所划分的生存资料行列,说明内蒙古农民生活水平仍处于温饱阶段,具有鲜明的基本生活需要型特点。然后,笔者对影响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行为的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分析表明收入是影响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按照流动性约束假说,内蒙古农村消费信贷体系不完善制约了农民消费;按照预防性储蓄假说,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够消除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农民不敢消费;另外,农村消费环境差和市场秩序不佳等对农民的生活消费行为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最后,笔者提出进一步提高内蒙古农民生活消费水平、优化农民消费结构的相关对策建议,包括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消费信贷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