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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近年来的研究热点。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上市公司关键人物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徒具形式等问题。为此,萨班斯法案力图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使内部控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之后,日本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也纷纷建立了与内部控制有关的披露制度。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信息,并且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单独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本文以此为契机,在对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进行初步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考察股票市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反应。研究发现:06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较之于以往年度有所改善:在此基础上结合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进行实证检验,发现:详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在年报公告日(内部控制信息正式披露日)前后的平均超额收益和累积超额收益显著大于0;通过选择对照样本组控制其他信息的干扰后,详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较之简单披露的公司在年报公告日前后的累积超额收益存在显著差异,前者明显大于后者;进一步的回归分析显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与特定窗口内的累积超额收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由于以往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对其披露状况的考察则停留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阶段,而本文在理论分析和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借鉴资本市场上研究会计盈余、审计意见等信息披露市场反应的方法,运用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进行实证检验,定量考察了其信息含量。从而为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经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