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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气候变化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国际社会经过多年的磨合终于在如何延缓大气气候变暖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揭开了降低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延缓气候变化的序幕,而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成了国际社会开始具体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计划的一个里程碑。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使碳排放权和碳汇的经济属性发生了改变,以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形式把碳排放权和碳汇转化成一种在国际世界配置的稀缺资源,而市场无疑便成为配置这些资源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借助于法律制度对碳排放权权责的界定以及相关计量、测量等技术手段的支持,以森林碳汇为产品的碳信用市场便应运而生了。
本文立足于新制度经济学、市场构成理论以及公共物品理论,从气候变化制度变迁与碳汇经济属性转变的角度为碳汇市场构建相应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制度变迁对碳汇市场的促进作用。而后,结合碳汇市场的实际发展,又从国际政治、经济与技术发展的角度论述碳汇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对碳汇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变迁及制度变迁的规律进行分析后,得出碳汇市场发展的趋势与制度建立之间的关系,并联系碳汇市场与林业等部门的关系,最后得出以下结论:碳汇市场虽然已经具有了雏形,但是市场机制作用还比较弱;碳汇市场制度已经有了初步基础,但是未来发展还具有许多不确定性;参加森林碳汇市场交易可能成为林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最后为合理利用森林碳汇市场,发展地区经济提出五点建议:密切关注国际气候谈判动向和我国相关政策动向,积极做好碳汇交易国际规则的研究,分析本地区在碳汇市场中所具有的潜在优势和威胁,寻找本地区林业与碳汇市场的结合点,为本地区吸引林业碳汇投资拓展渠道;系统统计本地区碳排放与碳吸收数据,分析本地区各企业单位在不同的碳排放权分配方案的情况下所受的影响,并据此拟定未来相应的应对措施;向广大企业和社会普及气候变化与碳汇市场相关知识,为将来本地区各相关单位参与碳汇市场做知识上的准备;立足现有碳汇项目,结合国内外碳市场及碳汇市场发展经验和教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我国林情的碳汇交易模式;扶植本地区碳汇市场专业的服务机构,建立本地区碳汇计量、认证、审核及市场咨询体系,为本地区平等参与碳汇市场竞争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