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户籍法律制度是政府对所辖民户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为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便利,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人口信息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民生。自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户籍法律制度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新中国半个多世纪之久的城乡分割二元社会结构,带来诸多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为户籍立法滞后,层次效力不高,人为在城市和农村居民之间设置了一道藩篱,既造成了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的权力不平等,又阻碍了人口的正常迁移,资本的合理流动。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户籍法律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对公平正义和权利保障的期待越来越强烈,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世纪末至今,从国家到地方,对户籍法律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多次探索和尝试,解决了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问题。2014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破冰式地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旨在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壁垒,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虽然户籍法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但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不容忽视,只有彻底将户籍与其背后附加利益剥离开,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和平等权,城乡二元社会格局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户籍法律制度改革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本文从宪法与行政法的角度,运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和价值分析的方法,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正文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户籍法律制度的概念和国内主要立法,将我国户籍法律制度沿革划分为自由迁徙期、严格控制期、半开放期、改革试水期、深化改革期五个阶段,并对其积极作用进行评析,即保障了建国初期的工业化建设、保持了城乡就业平衡、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社会管理的基础支撑,为下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户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即限制了公民迁徙自由权,造成公民政治权利、受教育权利、社会权利的不平等,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同时,从现象到本质,挖掘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认为受到政治、经济和思想因素的深刻影响,户籍立法严重滞后,户籍上的附加利益难以剥离等三大因素综合起来,引发了这些问题。第三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户籍法律制度的途径,即从明确户籍法律制度定位,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户籍法律体系,完善户籍法律体系的配套机制角度提出改革的理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