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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同时许多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住宅物业管理的落后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审视住宅物业管理中的种种问题,可以发现因居住区配建设施产权关系不清而引起的争论在其中占了很大比例,虽然国内有关居住区配建设施产权关系方面的研究较多,但缺少系统性地对居住区配建设施产权的研究,而这正是本论文目的所在。论文的主要内容有:
首先,结合相关理论以及法律法规对“居住区”、“配建设施”、“产权”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它们与其它一系列相似词语的联系与区别,明确“居住区配建设施产权关系”的概念和内容。
其次,列举了居住区各种配建设施,如商业、教育、医疗等设施围绕权利归属而产生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管理权等方面的种种问题。
再次,运用新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认为居住区配建设施存在的“市场失灵”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产权关系模糊,而产权关系又是与制度安排密切联系的。正是制度安排的缺失或不恰当使各种产权关系落入了“公共区域”,从而“公地悲剧”不可避免,引发居住区配建设施配置缺乏效率。
然后,将制度安排与资产属性相联系,在明确判断资产属性标准的基础上分析居住区各种产品与服务的资产属性,分析各产品与服务最佳的供给与生产方式,从而确定各产品与服务对应配建设施的产权关系。
最后,从明确投资主体、建设主体、经营主体、管理主体、完善房屋交易合同与法律法规等角度为居住区配建设施的产权关系作出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