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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陆域面积小,耕地后备资源少,可开发土地十分有限,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矛盾日益突出,土地问题已成为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这也是我们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又是我们追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解”好的一道难题。怎样解决?土地整治被公认为是一条极佳的路径。据舟山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全年全市共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2.48亿元,完成待整治村建设72个,培育建设中心村10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化缺少土地、新农村建设缺少资金、耕地保护缺少动力、城乡统筹缺少抓手等问题。同时出现了整理前动力不强,整治中工程质量不佳,整理后效益不佳,甚至出现“一年种,两年荒,三年回到旧样子”等问题。怎么样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怎么整治才能使土地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怎么才能给土地综合整治以强劲动力?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开展舟山农村土地整治类型研究工作,全面实行土地整理可持续发展评价,建立起有效的土地整治模式及制度。由此以来,开展大规模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不仅对土地利用理论的发展有益,为我国合理利用土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实践提供良好的参考和借鉴,而且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只有拓宽视野,整体谋划,创新思路,统筹推进,才能获得“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本文运用了土地经济学及其它相关理论,采用文献综述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舟山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行了相关分析和评价研究,首先阐述了浙江舟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并以舟山市五个示范村的具体整治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了五个村的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及整治模式,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其次对土地整治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研究,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舟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建议:一是制定全市范围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体规划;二是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四是加快舟山农村中心镇发展,建立农村人口转移机制,促进城镇化;五是完善舟山农村土地整治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机制;六是严格项目质量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加快舟山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步伐,形成一套高效的农村土地整治体系,也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理论标准和技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