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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5年过渡期结束,标志着中国对WTO承诺的全面兑现,也代表平等国民待遇下的全面竞争时代已经到来。加入WTO/GATS,并不意味着中国一味的对外开放,而放弃或放松对中国银行服务业的保护。经济开放条件下银行服务业局部的风险可能是全局性风险的预兆。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会对银行服务业体系尤其是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因此,中国在履行WTO/GATS协定中的义务的同时,要享受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权利。如何在WTO之《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下,有效提高中国银行服务业的竞争力而避免开放带来的各种危机隐患和冲击,是国内行业学者以及管理人员一直探讨的问题。除了国家要加强宏观层面上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外,微观银行个体也要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以确保开放中银行服务业以及国家经济安全。
本论文的研究从宏观层面分析WTO/GATS框架下中国银行服务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始,在诸多潜在风险因素中,鉴于我国对操作风险的意识与管理机制的相对稀缺性,并对经济安全威胁大、相对薄弱关键点,深入分析微观层面银行个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问题,并对比国际间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认识转型中的中国银行服务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缩短与世界先进银行的差距。同时,提高在宏观层面运用WTO/GATS基本原则和例外条款来保障中国银行服务业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安全地位。
第一章研究世界贸易组织之《服务贸易总协定》(WTO/GATS)各个原则下中国银行服务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开放条件下经济安全的保障。
第二章研究银行服务业操作风险的国际发展规范以及趋势,比较国内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中国银行服务业需要借鉴、改善和加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第三、四章阐述操作管理概念、理论基础及国际实践经验。
第五、六章分析中国的操作风险问题,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操作风险管理的方案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