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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承担反映了各项决策形成的综合风险结果。高水平的风险承担能够帮助企业迅速成长,提升社会资本的积累速度并促使技术进步,但也容易使企业陷入困境;低水平的风险承担则表现为企业资本支出减少,风险性投资和创新投入不足,这会导致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和未来发展不足。合理的风险承担已被证实是企业形成长期竞争优势、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途径,学术界围绕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等展开深入研究,并已经获得丰硕成果。作为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之一,管理者特征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伴随高层梯队理论的提出与发展,学者们将研究对象由单一管理者转为高管团队,这是因为高管团队是企业中最具影响力的群体。他们既是企业投资、并购、经营等风险活动的直接决策主体,又是具体实施者。但是,不同背景特征的高管团队成员在认知能力、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及工作经历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种异质性使其对同一风险决策可能做出不同选择,进而影响企业风险承担。本文力图突破当前文献只侧重研究高管团队成员单一特征的局限,探讨了高管团队的综合异质性与企业风险承担的关系。同时,高管团队异质性的效应能否充分发挥会受到其整体决策自由的影响,本文选取机构投资者这一外部监督主体作为调节变量,检验其对高管团队异质性与企业风险承担关系的影响。本文主要包含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首先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然后简述研究框架与方法,最后总结本文的主要创新点。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这一部分主要围绕高管团队异质性、风险承担和机构投资者这三个关键概念展开。关于高管团队异质性,本部分依次从概念界定、分类及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系统梳理与总结;对于风险承担,分别从外部与内部两个方面总结了影响因素;对于机构投资者,本部分侧重梳理了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及其对风险承担的影响。最后,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回顾与总结,确定本文切入点,引出本文的研究内容。第三部分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在文献综述基础上,本部分先介绍了三个基础理论——高层梯队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及委托代理理论,然后展开理论推演,并提出本文研究假设,包括:高管团队异质性与企业风险承担的直接关系假设以及机构投资者调节效应假设。第四部分是研究设计。本部分针对前一部分假设,进行了相对科学有效的实证设计,具体包括样本筛选、数据来源确定以及变量测量方法的选择,进一步详细阐述了本文所采用的实证检验方法。第五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这一部分对研究数据的实证检验结果进行了列示与分析,具体内容有: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与回归结果分析,并通过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使本文结论更加充实、可靠。第六部分是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部分主要对实证结果进行总结,阐述了结论的理论贡献,从高管团队配置和机构持股安排两个角度提出实践启示,并对本文的局限性与不足之处做出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可能的研究方向。本文以2008~2015年间我国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不同维度的特征所形成的高管团队异质性综合指标,实证检验了其对企业总体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同时,高管团队异质性的积极效应能否有效发挥也会受到其整体决策自由的影响,本文选取机构投资者这一外部监督力量作为调节变量,探究其在高管团队异质性与企业风险承担关系之间发挥的作用。对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后,主要获得如下结论:(1)高管团队异质性有助于提升企业总体风险承担水平;(2)机构投资者持股会抑制高管团队异质性对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作用。此外,本文在进一步研究中还通过检验发现:高管团队异质性至少有部分是通过促使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投资来提升风险承担水平的;而且不同类别的特征所对应的异质性效应存在差异,其中高管团队的职业异质性会显著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而高管团队社会异质性则并没有表现出显著影响。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构建高管团队异质性的综合指标,深化高层梯队理论。大多数关于高管团队异质性的研究都局限于高管团队成员在单一特征方面的异质性,如性别、年龄、学历等,而企业在实际的高管配置过程中不可能只考虑某个单一特征,需要综合衡量各种因素。本文构建了不同维度的特征所形成的高管团队异质性综合指标,探究其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并在进一步研究中,分别检验面向关系和面向任务的两类异质性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结果,进而深化了高层梯队理论;(2)拓展风险承担的研究视角。虽然已有文献研究了高管团队异质性对企业绩效、技术创新、社会责任等的影响,但对其与企业风险承担关系探究并不多。本文先实证检验高管团队异质性与企业总体风险承担水平的关系,再通过进一步研究探究二者关系可能存在的路径——研发投资,从而获得相对全面的研究结果,补充了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相关内容。此外,本文在高层梯队理论基础上还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与已有文献选择企业内部管理者的决策权力与自由等作为调节变量不同,本文从企业外部监督主体这一角度出发,将机构投资者持股作为调节变量,进而拓展了风险承担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