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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国外公民社会的影响,各种公民社会组织大量涌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迅速兴起。当前,公民的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和自主精神逐渐强化,要求真正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争取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已经成为全球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民主政治的实现与公民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有关,而公民社会是培育民主政治的土壤。因而,加强公民社会的培育发展是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 从现实来看,中国公民社会已经是一个利益高度分化和多元化的社会,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公民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同时,中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公民社会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要求日益强烈,另一方面又缺乏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和有效的压力释放机制。这种局面长期延续不利于政治稳定,这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得不充分注意的问题。 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职能时能够为各种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制度化的平台,能充分发挥其具有的界别性、广泛代表性特点,吸纳不同社会阶层和界别的呼声,畅通公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区县政协作为政协的基层组织,同各种公民社会组织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和深刻的内在契合性。因此,人民政协和公民社会的互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人民政协与公民社会的联系,可以在现有政治制度框架内为公民社会提供一条参与政治的现实途径;其次,通过积极培育公民社会组织,提高政协的履职能力;再次,政协参与公民社会建设,有利于协调各界利益;最后,通过政协的组织构架和运行机制,可以促进公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文以番禺区政协为例,充分利用收集的多种资料,对番禺区人民政协在公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区县政协要在法律规定和制定支持下,进一步拓展人民政协的社会价值及其理论和实践发展的空间,提升政协的履职能力。通过充分发挥区县政协组织的独特优势,利用所联系的各个民主党派、民间组织和国内外各界民主爱国人士这些在我国当前公民社会中最有影响力的组成部分,促进政府政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在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政府与公民社会两者关系的整合中发挥应有作用,以达到在较大范围内促进民主宪政的形成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