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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务犯罪手段也日新月异,更加多样化、专业化、智能化,而职务犯罪的特殊主体也给职务犯罪的侦查带来了莫大的阻力,因为他们往往有很好的心理素质和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且往往身居要职,关系网复杂,若以目前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非常不利于惩治职务犯罪,《律师法》的出台更是雪上加霜,大大增加了职务犯罪侦查的难度,若今后仍以当前的侦查制度应付,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查处职务犯罪的需要。笔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理论结合工作实践,大胆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一些不够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改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所裨益,不足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全文分引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的概况。介绍我国目前职务犯罪侦查的主体、职务犯罪侦查体制的特征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的具体措施。第二章当前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分析了我国现行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的案件线索发现难、取证难和固定证据难的困境,从三方面指出我国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国际上职务犯罪侦查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介绍当前世界上职务犯罪侦查主体、侦查措施、特殊证据制度及特征等内容,比较当前国际上具体做法择优为我国所用。第四章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的完善。本章针对第二章提出的三个困境和问题,依次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为更好的发现案件线索应完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协调配合机制,包括完善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助以及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享有的侦查优先权;为更好地取证应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措施,包括完善普通侦查措施、增设强制取证措施、增设技术侦查措施;为更好的固定证据应完善职务犯罪证人作证制度,包括完善证人作证和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