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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对学生提出的要求是要德育、智育与体育等全面发展,体育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学生的体育课被占用、课外体育活动开展不顺畅、体育场地设施器材配备不完善或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学生的体育权利。文章采用了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地考察法等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显示,本研究把学生体育权利定义为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且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和法规文件的要求,在校学生参与体育的自由,包括享有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权利和参加体质测试的权利等等;目前哈尔滨市部分高中体育教师和学生对体育权利的概念和内涵认识比较模糊,甚至没有听说过体育权利;学生体育权利的实现方式包括参加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参加体质测试、按要求使用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学校按要求配备体育教师、获得运动安全保障等;哈尔滨市高中生的体育权利在实现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包括体育课开课不足和被占用、课外体育活动受限制、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实施存不顺畅、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配备与管理不完善等制约因素、体育教师师资建设有待于加强、学生的运动安全保障存在隐患等。笔者还提出保障学生体育权利实现的应对措施,从国家、学校、家庭和个人四个层面入手,国家层面包括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并建立或完善监管部门、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力度、并将体育纳入会考或者高考等;学校层面包括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对体育权利的关注程度、加强体育教师师资建设工作、让体育权利走进课堂等;家庭层面包括转变部分父母“重智育、轻体育”的思想观念、多鼓励孩子参与体育活动等;个人层面包括学生积极主动地了解体育权利、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培养良好的体育运动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