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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良性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的问题研究始终是我国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研究的热点。国有企业改革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由于两权分离产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必然导致对经营者激励约束问题的产生。本文就是通过对中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特点的分析,把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剩余索取权交给经营者以达到对经营者的激励,并对经营者掌握剩余索取权所产生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约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