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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明史研究逐步受到重视,与之相关的社会现象讨论渐入大众视野,“服妖”作为服饰领域的重要现象,其专题研究并不多见,这主要源于其本身定义的复杂性。并非特指某一具体事物的“服妖”,作为文化概念与评价概念,反映的是造物与审美观念。本文的论述围绕这一概念展开,以女性为主体,以明代,尤其是明代中晚期为时段,以城市化为主要研究视角。“服妖”分为书写语境中的“服妖”与审美语境中的“服妖”,在本文中,笔者以两个变化为主线,一为“服妖”现象书写结构的变化,二为“服妖”现象在明代前中后期的审美嬗变,意在探讨其在明代产生新变的原因。首先,笔者针对两个变化进行了总体介绍,意在对“服妖”现象的变化历程和时代表现作出整体的勾勒,主要得出两个结论:(1)“服妖”的书写态度经历了从赋魅向祛魅的转变,反映了对物的逐渐重视;(2)明代的“服妖”现象主要发生在成弘之后,在晚明达到高潮,实现了由政治伦理向审美意识的转变,是商业化社会与个性化审美崛起的体现。其次,笔者对明代女性服饰中的“服妖”现象进行了具体的梳理。首先是僭越与身份错位,它们本质相同,僭越涉及颜色、纹样、面料、形制等元素,身份错位则主要指女着男装,这些是“服妖”现象的基本表现,历代皆有,具有反礼教的特点。其次是审美语境中的“服妖”现象,凸显明代“服妖”的新变,主要有竞奢、尚奇与求变,体现在奢侈物品大行其道,新奇款式层出不穷,服饰风尚一年三变,这是城市化与商业化发展的结果,也客观反映着明人主体意识的崛起。在本章最后,笔者还介绍了世情小说中的“服妖”现象,作为补充。最后,笔者对“服妖”现象变化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城市化的发展,相比商业化,它的概念更为丰富和准确。“服妖”现象主要发生在城镇之中,城市这一语境从物质基础与社会组成等方面影响着“服妖”现象的走向。第二个部分是社会文化心理的变迁,主要从心学等异端思想、主体意识的觉醒、女性观念的转变等三方面进行探讨。从明代初期以理学为尊,到心学等异端思想的崛起,人性的觉醒促进了多元化审美的抬头,以“服妖”为首的种种“物妖”现象皆是其在日常用物方面的投射。关于女性观念,尽管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从明代中期开始,经过李贽等人的呼吁,产生了不少新变,从女性的角度看,这些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的转变,与“服妖”现象嬗变体现的审美转向并行不悖。“服妖”为我们留下的不仅是服饰设计史的知识,还有艺术批评的思考。在今天这样一个城市化进程极快的时代,对明人造物及审美观念的研究很大程度上也是对我们自身的审视,时代虽然不同,精神却可对接。除此之外,“服妖”由单纯道德指标向审美风格的转化,也指导着我们如何正确看待今天的领潮或复古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