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证的公信力是公证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能力,公证的最大价值体现在“信”字上。如果公证的公信力缺失,则会影响人们对公证制度的信赖和国家法治的信仰。因此,加强对公证公信力的理论研究,通过研究进一步促进我国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共分为三部分论述我国公证公信力建设的相关问题。第一部分论述了国内外公证公信力的立法状况以及我国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历史沿革。我国的公证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公证的公信力作为一科-抽象的原则,作为一条法律条文必须围绕的主线,贯穿于公证法律规范的始终,引导着公证事业的良性发展。本文对我国封建社会公证制度的萌芽,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公证制度的发展概况分别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我国现行公证法进行了简短的分析。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公证公信力的问题及其诚信流失的成因进行剖析。虽然我国公证制度为法制体系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公证的公信力正在遭遇不断流失的危机,主要表现在:公证机构性质不明显导公证公信力效力层次不一,公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公证审查方式不统一,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操作的空间。第三部分是对维护和提高我国公证公信力提出的对策。经过对公证公信力的再认识,本文以公证机构的性质、公证人员的性质以及公证事项的受理范围为切入点,从完善公证法律体系,提高公证员整体水平,规范公证程序、严格审查核实,强化监管力度、明确监督对象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和提高我国公证公信力的具体措施。本论文采用制度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运用法律思维,收集了与公证制度有关的国内外相关资料和实例,深入分析我国公证公信力的而临的现实困境,并对增强我国公证公信力提出有益的对策,希望对我国公证公信力的建设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