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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是现代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是国家对企业的垄断行为或者其他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届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实用价值。反垄断法豁免是在某些行业或领域,反垄断法允许一定垄断地位和垄断行为的存在,或者对某些特定的限制竞争协调或联合或单独行动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存在,并不是对所有的垄断经济都产生负面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一些关系到重大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企业和某些垄断豁免的行业,有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我国的反垄断豁免制度仍不完善,在一些领域、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因此,本文从反垄断豁免制度的概念为出发点,在分析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理论基础和意义的基础之上,通过比较国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分析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研究意义;对比分析国内外文献综述;确立了全面的研究思路;明确了写作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理论概述。主要对豁免的概念、立法概况、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意义、理论依据的介绍,成为写作过程中的基础之要。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通过分析对比找异同,吸收好的做法和经验。分别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国家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简单介绍,对比分析并做了全面的简要评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提供比较法经验。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从而发现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适用范围小、经营者集中豁免适用对象不特定、法律条文表述模糊等问题。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比分析国外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学习借鉴,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良好建议。第六部分结论则简单总结阐述了文章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