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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日趋成熟,电子商务也开始进驻中国,尽管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才短短十几年,但是其发展的速度和取得的成就引人注目。按照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范畴,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B2B(Business to Business,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B2C(Business to Consumer,商业机构对消费者),和C2C(Consumer to Consume,消费者对消费者)。其中,以C2C电子商务模式发展最为迅速。相对传统交易来说,因为C2C交易模式在销售流程的各个环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自身的“无纸化”、“无址化”、“无形化”等特点也带来诸多问题,特别是给当前税收法制体系和税收征管带来巨大冲击。
针对这种现象,本文主要在探讨C2C电子商务网站的定义和特征的基础上,对C2C交易模式下的税收征管产生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试图以C2C交易模式中的资金流为依托,提供在二种平台下(第三方支付和银行支付)相应的税收征管解决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C2C交易模式的征管建议。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当前我国主流C2C交易的发展规模和趋势情况,说明现阶段由于疏于征管造成的税款流失情况,并对理论意义和研究方法予以说明。
第二部分,从我国C2C网站的主要特征和发展现状入手,从贸易流程和发展趋势两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并采取流程图的方式对主流C2C交易模式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当前C2C发展的新趋势进行了归纳和展望。
第三部分,分别引述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对待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流态度,进而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对我国C2C交易模式税收征管加以阐述,由是否需要征税的判断进入程度的考量。
第四部分,从对C2C交易概念认知的误区入手,重点论述了当前C2C模式下税收征管的五种主要挑战,并对冲突引发的关联问题进行了相关陈述。
第五部分,根据当前C2C交易支付的主流形式,以支付宝模式为例,从运作原理和主要特点出发,提出了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的新型征管方案。
第六部分,回溯传统银行资金流模式,用一种依托SET支付体系控制资金流的C2C交易模式税收征管流程,旨在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外的普通现金流征管方案。
第七部分,针对我国C2C网站税收征管的现状,从纳税意识、法律规章、征管信息化水平、征税执法水平、协作机制等其他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C2C交易模式征管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