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优化研究

来源 :浙江工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ianzhiziya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其他文献
从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到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国家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权益维护,纠纷化解等公共领域发挥作用。我国公证机构法律地位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建设法治社会,公证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公证机构可以起到预防纠纷发生
由于法治素养已成为学生核心素养之一,是当代小学生的基本生存能力,随着教学改革的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法治教育已经融入了国民教育体系,融入了国民教育的全过程,成为新的研究热点。因此对小学生法治素养的测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目前还鲜有成熟的测评工具。本研究借鉴国内外法治素养测评的经验和启示,结合课程目标和教材内容,初步编制出测评工具。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试测分析两种方式完善测评工具。首先,本研究界定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宅基地资格权。由于“农户资格权”并非现行法上的权利概念,而文件既未对“三权分置”之权利构造作出具体阐释,与资格权相关的配套法律规范也没有列明,因此造成实践中出现了资格权落实困难、受侵害无从救济等问题。任何权利一旦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就无从称之为权利,资格权制度构建对于进一步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积极意义。本
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媒介不断发展、并利用媒介创造文化的历史。信息交流从现实空间到虚拟空间,从私有化到信息共享,都源于媒介技术发展。现在的媒介社会已经进入到第三媒介时代,信息分享成为传播常态,人与媒介的紧密结合是这一时代的典型特征。这样的传播状态也加剧了个人信息暴露在公共空间的危险。用户似乎生活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场所。我们的社会不是一个景观社会,而是一个被窥视的社会。媒介技术发展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信息
我国《刑法》不仅规定了行贿罪、受贿罪,而且还规定了介绍贿赂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是成立行贿、受贿共犯往往难以区分,这些区分难问题给司法实务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本文通过对王某行贿一案,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对本案涉及到的行贿罪共犯认定、受贿罪共犯认定以及行贿罪、受贿罪共犯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分加以分析,进而对帮助他人违法提取公积金并收取“点子”费的行为进行定性研究。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在信息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网络预约出租车(下文简称“网约车”)行业借助互联网技术降低交易成本,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网约车行业为大众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新事物的产生必然伴随着新问题的出现,网约车在交通事故责任分配领域问题凸显。一方面,据地方有关部门统计,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出租车及私家车更高;另一方面,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该由哪些主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如何分配,无论在理论或司法实践层
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大学教学的改革,大学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在于提高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大学课堂始终是大学教学改革主阵地,必须重视大学课堂的变革。从文化的视角来说,大学课堂变革的过程也是课堂文化的重塑过程。高等教育阶段的大学课堂是教师与学生平等交往互动的场所,是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意识碰撞与交融的场所,是倡导学术自由与探究的场所。在这一场域中形成的大学课堂文化是课堂改革的核心,它在无形中规定着
学位
互联网应用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用户数据呈现爆炸式的增长。但由于理论的保守,立法的落后,导致了对数据产业规制的空白,给数据乱象的产生创造了空间。网络数据作为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石油”,如果不将其纳入到法律规制的范围之中,将阻碍数据产业的发展。想要更好发挥大数据的优势,首先必须对数据的权利界定以及权利内容予以明确。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对网络数据应定性为限定所有权,希望通过对数据限定所有权内容的研究
在当下这样一个图像至上的视觉社会,新媒介生态逐渐冲击着乡村文化,乡村传播也不再局限于广播、报刊、电视等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形式,反而是以一种新兴的媒体形式——即通过网络短视频的方式走入大众的视域当中。移动短视频平台——“快手”基于庞大大的社群粉丝基数成为了当下图像时代的佼佼者。“快手”短视频深耕于乡村社会及农村市场当中,比比皆是的都是生产日常生活、个人技能以及乡村风貌的短视频内容。至此,涉农短视频也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