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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无穷的动力,但是也带来了严峻的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由于公路建设属于线性工程项目,具有长、多、广、大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将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项目建设面积、土壤理化性质、地表扰动强度、工程时间、土石方数量等都是影响建设区及周边环境的因素,如没有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造成严重的生态与环境影响。本文以北京市66个公路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项目水保方案、可研报告等资料搜集各个类型项目的概况数据,应用关键绩效指标(KPI)法综合分析建立水土流失影响评价指标,采用环境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将建设项目环境因子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货币化,引入效益型评价指标——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对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定量分析,旨在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进行经济损失评价,为环境资源的变化状况更科学的反映到国民经济体系中、为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投资、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明确依据、为北京市公路项目的水保审批实行同一标准评价尺度提供更合理的基础。研究结果表明:公路项目的水土流失直接经济损失与项目建设影响面积呈正比关系,直接经济损失结构中,土地资源废弃损失占比最大,为93.78%,水土保持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的均值为8.57%,水土流失直接经济损失占水土保持投资比例的均值为15.45%;公路项目的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大多在0-0.2的区间内,均值为0.1246,据此对项目的水土流失影响作出分级标准,指数值小于0.0835的项目为轻度影响,指数在0.0834-0.3033之间的项目为中度影响,指数大于0.3033的项目为重度影响;山区项目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流失价值更高,多为重度影响,平原地区项目水土流失造成的养料流失和泥沙滞留淤积损失价值更高,多为轻度影响。根据本研究的计算结果,在公路项目的投资和水保审批中通过评价其水土流失损失价值和影响指数,可以有针对性的优化工程措施设计,科学合理分配水保投资、满足补偿需求,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在建设项目中的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