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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的资金配置活动中,新股的准确定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新股定价问题尤为突出。长久以来的高抑价现象,使其成为了A股市场的“谜中之谜”。正因如此,如何去提高IPO的定价效率不仅为证监会、发行企业、承销商、投资者以及证券分析师所关注,而且吸引了大量金融领域、会计领域的学者对其展开研究。长期以来,关于IPO定价效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IPO抑价水平的研究上,认为IPO的抑价水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IPO定价的效率。而且,上述研究大都以公司治理与国家宏观制度背景这两个维度作为切入点。本文以2010年11月1日创业板询价制度的变化作为研究的突破口,探究一次询价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定价效率的影响。在研究中系统论述了二次询价与一次询价下机构投资者报价行为的差异,并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展开理论分析,同时以2009—2012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最终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通过研究,本文发现:(1)相比二次询价,一次询价提高了我国创业板IPO定价效率;(2)一次询价制度下IPO定价效率与询价家数呈现倒“U”型的关系,即IPO定价效率会随着询价家数的增加呈现先升后降的形态;(3)网下配售率与IPO定价效率呈现正相关关系。与此同时,本文还对询价制度前后的询价家数以及网下配售率作了对比研究,发现一次询价下的询价家数明显少于二次询价,而一次询价下的网下配售率明显高于二次询价。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的成果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即要想提高我国创业板公司的IPO定价效率,必须着眼于改革资本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及形成这些行为的制度基础。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1)坚持IPO发行的市场化方向,放松对新股供给的行政管制;(2)扩大对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率,适当赋予承销商配售权;(3)大力发展融资融券等套利工具,健全市场的“卖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