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上市公司再融资重新全面启动。事实上,自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已经沉睡近一年。新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推出的各种再融资方案,其中非公开发行(俗称定向增发)备受青睐。据统计,2006年全年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再融资571.55亿元,占同期上市公司再融资总额的64.11%;而2007年全年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再融资达到2875.87亿元,占同期上市公司再融资总额的89.31%。可以说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进行再融资已成为现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热点,同时,与之伴随的整体上市、资产注入等等也成了市场炒作和投资者追逐的题材。定向增发之所以能够如此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和二级市场的追捧,与其自身的特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监管层的相关规定是密不可分的。2007年9月17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对近期市场热炒的资产注入、整体上市和定向增发等概念做出了适时吲应,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定向增发的规范,并对定向增发的具体操作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证券市场开展定向增发的时间较短,实践经验较少,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和相应的理论指导;而当前定向增发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渠道,这使得对定向增发进行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在总结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比较各种再融资方式的异同;分析定向增发这种再融资方式优缺点;并通过对中国远洋定向增发的案例分析,对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最后就相关问题向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制度建设和监管提出政策建议,同时也希望能为投资者的相关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