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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在我国的兴起是缘于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程度的提高和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它的广泛推行就是为了完善公民参与政府价格决策的程序和组织形式,扩大公民参与政府价格决策的范围和程度,从而使得民意和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够更多地在政府价格决策中体现出来。这一宗旨和理念与当代西方一种新的民主理论与实践形态——协商民主理论的宗旨和理念是不谋而合的。 在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建立互动共进的公民参与机制,公民参与是确保政策符合民意以及政策合法化的根本途径,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让普通公众通过听证会形式有机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关系他们切实利益的公共决策之中。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观念和新的民主制度,它的核心是强调公民对公共管理的有效参与,因此其在广泛开辟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渠道,充分发动公众积极参与价格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我国现代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本文试以协商民主理论为理论工具,在公用事业价格听证过程中主张协商,主张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偏好的整合和转换,使最终达成的共识成为政府价格决策的前提和依据,这样才能使价格听证制度成为公民参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途径。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主要内容,探讨了公民参与价格听证的重要意义,其次分析了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协商民主理论的视角出发,提出改善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状况的对策。全文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导论”为本文的第一部分。它简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并对本文的理论工具——协商民主理论进行总体评述,着重论述了协商民主理论的起源、发展、内涵及其对公民参与的积极意义。 第二部分是关于价格听证与公民参与的概述。本部分分为三个小节,第一小节阐述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二小节介绍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三小节分析了公民参与价格听证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是实现社会多元利益整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第二,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是培养公民主体性意识,实现行政民主的有效途径;第三,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是保证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正当性、可行性,提高公民对价格决策的认同度的基础;第四,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是抑制政府官员自利倾向,保证价格决策的公共利益价值取向的制度手段。 第三部分是关于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存在问题的分析。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公民在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方面缺乏主动权;第二,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扰;第三,公民参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组织形式单一;第四,公民的有限理性对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消极影响。 第四部分是关于改善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状况的对策思考。本部分针对上文所提到的问题,从协商民主理论的视角出发,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包括:(1)改革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启动机制;(2)完善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信息公开制度;(3)创新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的组织形式;(4)克服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的有限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