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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关注的重点已不再局限于经济发展本身,开始慢慢转向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其他方面,尤其是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生态文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环境治理和环境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环境。我国经济发展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较大,这造成了发展过程中极大的压力,同时也使我国在发展初期以速度为主要追求目标,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而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稳定而快速,但在初期发展时的种种问题却渐渐显现出来,其中以环境问题最为明显。因此,国家开始重视生态环境,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学术界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也就迫在眉睫。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企业担负着不可推脱的责任,而履行自身的环境责任就是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的最好方法。企业环境责任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还有利于实现社会公正和维护生态环境的价值,一句话,企业环境责任有利于实现企业、社会和环境三者和谐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基于审计视角对我国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企业环境责任的意识培育及测度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本文分为三大部分。首先从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与测度的理论基础入手,对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具体范围进行了界定,阐述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内涵,进而得出基于审计视角对企业环境责任进行测度的必要性。其次本文讨论了企业环境责任的意识培育,主要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保障机制,以及“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两方面进行了探讨。最后建立基于审计视角的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测度模型,并通过实地调研,对模型的应用进行了案例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改善我国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状况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