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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家的法治进程有了跨越式发展,依法治国成为时代的主题,司法体制改革更是被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而在我国以依法治国为要旨的系列深化改革方案中,司法行政化问题逐渐成为司法改革中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本研究从我国法院实际出发,且不拘泥于找出法院“去行政化”改革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力求为法院内部管理“去行政化”提供一定的理论探讨。本研究重点以我国法院内部管理行政化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法院的属性、法院组织结构和法院内部管理“去行政化”的涵义等相关概念,明确法院内部管理“去行政化”改革的价值目标;阐述法院管理行政化现状,即组织体系行政化、法官体制行政化、审判运行行政化;分析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弊端,即影响审判独立、导致司法不公、滋生司法腐败;剖析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原因,即司法传统路径的影响、司法规律认识的缺位、法院审判行政的混同;并通过借鉴美国、德国、前苏联等国外法院内部管理模式,进而构建我国法院管理行政化改革的对策建议,即应该回归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体系,构建符合司法运行规律的审判组织,并建立合理的监督制约方式。通过本研究,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践调查,初步达到以下效果:一是在不拘泥于理论层面研究的基础上,更多地联系司法实务和审判实践,以一名在职法院工作者的角度进行相关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二是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探讨我国法院管理“行政化“问题的改革对策。三是以法院内部管理改革为主轴,在对国外法院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作者的法院工作经历,结合法院司法改革理论,剖析了法院管理“行政化”的现状、弊端及原因,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