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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对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的消耗越来越多,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近年来我国碳排放量持续增加。随着全球温室效应的增强,减少碳排放量已成为全球目标,我国也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陕西省作为我国能源大省,在国家能源供应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依靠自身能源优势,经济发展迅猛,2012年GDP实现14451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4%;随着而来的还有环境资源的极大破坏,碳排放量不断增加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作为全国低碳试点省份,陕西省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之路。在国内外减排背景下,陕西省也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至2015年,陕西省单位GDP碳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7%,要实现减排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陕西省碳排放有一个综合性的分析。本文以此为目标,通过对陕西碳排放量现状、碳排放驱动因素以及未来碳排放量情况进行分析,据此建立陕西省碳排放研究综合体系,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借鉴。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本文首先采用IPCC碳排放计算中的参考方法,对陕西省2003-2012年碳排放量进行测算,发现2012年陕西省碳排放量达到11566.36万吨,年均增长15%左右,进一步分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能源的碳排放量,发现煤炭消耗产生的碳排放量占总碳排放量的78%。(2)利用对数平均迪式分解方法(LMDI)对陕西省人均碳排放量影响因素进行分解分析,从逐年效应和累计效应来看,人均GDP对碳排放量影响最大,累积贡献了72.3%的碳排放量,能源结构效应产生31.4%的碳排放量,能源强度对碳排放量累积产生3.7%的负效应。(3)通过STIRPAT模型对陕西省未来碳排放量进行短期预测,在设定经济增速分别为11%、11.5%、12%、12.5%和13%五种情景下,至2020年陕西省碳排放量分别为19313.9万吨、20051.34万吨、20810.81万吨、21592.88万吨和21998.12万吨,并测算以上述发展情景,至2015年未能实现碳排放强度下降17%的减排目标,进一步对碳排放强度影响因素分解分析,探寻降低碳排放强度路径,并提出相应低碳发展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