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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激励是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最常用、最重要的激励手段。薪酬具有保障、激励和调节三大功能。我国曾长期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工资被定义为生活保障之需。在这种大环境下,包括选任制公务员在内的各阶层,工资普遍维持在较低水平。中央组织部于2001年提出了“三个留人”的思想,实际上从侧面反映了党政机关人才开发上面临的问题。提高工资水平,往往被认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时,又被直接当作财政政策工具,用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较少考虑工资、奖金、福利的激励作用。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府体制也在经历着改革。在这个时期,政府内部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尤其是薪酬管理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工资制度仍然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存在着分配模式单一,管理体制僵化,结构功能失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等问题。一方面,从统计资料看,公务员工资偏低,公务员队伍里常有涨工资的呼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普遍对公务员,尤其是以选任制公务员为主的官员颇有微辞:工资福利高,职业有保障,工作轻松,还有灰色甚至黑色收入。但是,他们却没能积极地为纳税人办事、服务。此外,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方面还存在着法制不健全,政策随意性大;不同级别公务员工资收入差别小,平均主义严重;不同部门、地区间公务员工资收入差别过大,造成社会心理失衡;公务员制度外收入管理混乱;公务员保险基金来源单一,基金使用不规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平衡各方利益相关者,对于激发公务员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也是本人在论文中试图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