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从提出问题到解决问题,都将引起社会现实生活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是各种价值因素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结果。决策主体在经历一系列选择时要面对和处理多种相互冲突的因素、关系和问题,如哪些方面应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优先权,哪种关系或因素应得到重视,哪些问题要得到优先解决,如何克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阻力并通过有效的执行提高政策的精度等等,这些政策过程都直接受到主体价值观念、利益关系及价值标准的影响。这些因素在时间顺序上首先发生于政策主体与外部现实生活世界构成某种选择性关系之前,决定着政策主体对于现实生活和政策生活的感觉、情感、思想、态度及选择性行动。同时,政策的形成过程,也是各利益群体把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要求投入到政策制定系统中,由政策主体依据自身利益和价值的需求,对复杂的利益和价值关系进行调整和分配的过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公共政策存在着许多价值冲突。具体表现为时空价值冲突,中央和地方的价值冲突,主导价值和基础价值之间的冲突,目的性价值和手段性价值之间的冲突,功利性价值与非功利性价值的冲突,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之间的冲突,解释性价值与操作性价值的冲突,政策主体职业伦理价值冲突等。这些冲突都具有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主体利益和价值要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价值冲突的凸显性,政策主体、选择类型和内容的多样性,主体需要的无限性,政策资源的相对稀缺性等。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根源,即经济根源、价值观根源和制度根源。经济方面的根源又主要包括利益关系和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趋利性、公共政策主体利益的多元性和需要的多层次性和复杂性等;制度根源则主要表现在新旧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价值观根源又分为传统集体主义、功利主义和文化价值观及价值规范的缺失等根源。针对社会转型期我国公共政策价值冲突的表现和根源,寻找切实可行的对策是极其重要的。本文认为建构新型集体主义和培育人文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善和强化政策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以及从制度层面上加强法制建设和深化改革等措施,使公共政策多元价值得到整合并真正具有公共性,使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真正对利益和价值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配,避